6月11日,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召开专项基金公益项目专题会,副理事长、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陈兆丰,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萍,副理事长兼副秘书长李佳玉,办公室、基金募集部、项目管理部、综合联络部、宣传活动部负责人;13家专项基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出席。李佳玉主持会议。
孙萍介绍说,自2011年成立首家专项基金以来,其在数量、金额、人员构架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有些专项基金在发展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这无疑给公益项目的管理带来了诸多难题。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根据理事会提出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求和民政部、市民政局提出的“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市会加强了对公益项目的监管举措,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学习、探讨相关的制度规定,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希望专项基金的公益项目更贴合老年群体的实际需要,切实解决老年群体的急难愁盼;同时确保各项公益活动完全符合规范要求,在合规的轨道上稳健前行。
陈兆丰首先对设立专项基金的爱心企业表示感谢。并对《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助老公益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中的三个重点内容做了解读:一是立项原则。它是项目立项和实施的基础,是引导项目立项和实施的指针,要准确理解,审慎把握。立项原则应包含五个特性:公益性、公平性、精准性、持续性、推广性,作为专项基金的公益项目,应当既有持续性,又有推广性,做到事半功倍,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率。管理办法中提到的“品牌项目”体现了推广性,让一个公益项目成为标杆,让大家去复制去推广。二是立项材料的编写,从功能、存续时间、通过程序等方面对专项基金和公益项目之间的关系和区别作了说明。项目管理委员会监管专项基金的公益项目,避免善意行为带来负面效果。不建议做有争议的项目,要做理性选择。在项目立项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立项原则的五个特性融合进立项材料。三是项目评审。它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是专业的把关,评审专家来自各个领域,有知名学者,有领导者,有专业工作者,他们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可以有效弥补基金会在专业知识上的不足。它是民意的预测,公益项目需要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评审专家来自社会各界,可以很好的反映民意,从反馈民意的角度,投上一票。它是智慧的吸收,项目设计初期可能并不完美,专家的很多启发性建议不但对公益项目有利,而且对企业自身运行也有利。它是宣传的窗口,项目得到社会各界专家的认可,也会得到专家在各个场合的宣传。它是责任分解,专家评审是对项目的背书,为后续管理分担责任。
与会人员对《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助老公益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了讨论交流,陈兆丰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解答。会议最后形成共识,专项基金的项目管理应该从资金调控向规则管控转变,加大管理,细化流程和环节,按照立项原则的五个特性,规范有序地用好公益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