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基金会
2025年06月18日 星期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创建文明单位基本方针: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上海城市精神: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办会宗旨:拾遗补缺,聚焦重点,直接受益。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工作方针:创新公益、重心下移、规范运作、行业拓展。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文明创建目标:2017—2018市级机关文明单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服务承诺:爱老敬老,急难帮困,促进健康,传送文化。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团队精神:热爱公益,关爱老人,文明服务,诚信敬业。 学雷锋精神,展志愿风采。弘扬雷锋精神,传承敬老传统。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新时代,共享未来(New Era,Shared Future);和平合作 开放包容 互学互鉴 互利共赢; 养老康复 学习借鉴 助力进博 服务保障。
基金会简介 代表处简介 基金会章程 组织机构 理事名单 政策法规 大事纪实 荣誉成果
本会动态 通知公告 工作简报 资料下载
捐赠指南 政策办法 我要捐赠 企业捐赠 个人捐赠 募集汇总
申请流程 助老帮困类 健康促进类 精神文化类
浦东新区 黄浦区 静安区 徐汇区 长宁区 普陀区 虹口区 杨浦区 宝山区 闵行区 嘉定区 金山区 松江区 青浦区 奉贤区 崇明区
孝亲故事 志愿活动 银龄园地 涉老法规
习近平:充分认识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020-06-16
字体: | 阅读:118|
 

 

2020年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文章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文章指出,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文章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文章指出,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文章指出,要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文章指出,要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文章指出,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文章强调,要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摘编自2020年6月16日《解放日报》  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联系方式 | 我有话说

沪ICP备07510649号
|
沪公网安备案号31010102006172
021-62994399、62255578
主办单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